今年的年初一和情人節發生在同一天,陪家人還是情人/伴侶又成了飯後話題。這篇blog本想寫在去年除夕,希望是一個好開端,結果又拖了一陣子,思想怎樣寫,讀者容易明白。
原本題目是Love is conditional,中文一般直釋是「愛是有條件的」,黃子華是我所聽第一個肯定這講法的人﹕世上沒有人會無條件愛您。 那麼,條件也可分有形(物質)和無形(人的感情)。 附帶條件(有形)/買回來的關係在世上有許多,但並非是這裡所討論的。 世上所有無形條件的愛,用「愛不是免費的」來翻譯「Love is conditional」 比較貼切吧!
若您說中銀廣告也這樣說﹕「世上無條件愛張文樂的人只有我 (dad to-be)...」,爸真的無條件愛女兒嗎? 當爸的不是希望她健康成長、望女成龍嗎?... 行為似男孩要罵,考上大學才安心...這些期望已經是條件了,若您說不是呢,這都是父母為子女著想而已,真的每個子女都願意依循父母心願生活嗎? 在日劇「Last Friends」裡,里樹向爸表明她是同性戀,不會過著大部人過著的生活時,她爸不是戚戚然嗎?
去年有一雙「非常」年長父母,因為成家了的兒子拒絕供養,父母認為失去了人(兒子)便要討回供書教學的錢共80多萬,鬧上法庭去了。 在這場官司中,單看證供,我是站在子女一方的,理論上,子女沒有要求過出世 (10多年前我首次從鄭裕玲訪問聽來這樣的講法,對我思考生存意義有點啟發),由生了下來到孩子長大的費用,也不是孩子們在出世前要求父母付出的,若父母認為為子女付出要有等同回報,那麼請不要生產好了,孩子一生不斷還不是他情願的債,不是夠苦嗎? 父母在兒子出國前,如沒有講明要償還,兒子不還錢是否錯呢? 80萬等同兒子,「買斷」關係,當父母的,有沒有想過為何當父母呢?
我這樣說不表示我不認同孝順和供養父母,始終孩子未自立之前,仍是靠父母照顧,但長大後父母要求養家,是否雙方可商量? 對於媽10月懷胎,眠乾睡濕的多年養育,我是感恩的,但請注意我照顧關心我媽,是報答她對我的愛,若她不愛我,管她是我媽,我也不愛她呢!
可以在出生前有咨詢的話,我是會選擇不來這世界,不想經歷生老病死,有幸來到世上看看,便好好走一趟吧! 既然孩子是父母強迫來世,作為父母的是否應盡責任給予美好環境,讓孩子們健康地成長呢? 好像養貓,不愛貓貓不能給貓貓溫暖的家的準主人,不養好了,拿他回家後時常打罵或認為負累的,貓貓沒有欠主人什麼呢,只是主人一廂情願的收養而受苦,他見了主人只會逃跑,遑論親近了。
在我的上一代,夫妻大多數沒有因為愛孩子而生育,生孩子都是為了完成家人期望、建立自己的家庭、積穀防饑,老來的依靠,take for granted 的一個將來生活保證,若來自農民和漁民家庭,孩子是免費的員工,生育是結婚後是一個較經濟的決定,也可以說他們不明白為何生育便生了,養育是日後的事。
但孩子都在父母身上學習生存技能,他們長大了不養家的便被罵為忤逆,一切都是相對的呢﹕若父母看子女為生財工具,子女也會這樣對待父母;父母毫不保留地愛孩子,孩子是會不顧一切的孝敬父母,從來人與人彼此關係都是有來有往、有付出有收穫;無來便不會有往,沒有付出便不要期望回報,因此不要認為當父母的,孩子不好對待便哭訴孩子不是,首先想想您對孩子好嗎?
在年30晚和情人節前夕,您有興趣思考何為愛,如何輕鬆地愛嗎?
福山雅治「ひまわり」﹕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622sOtZzFk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