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1日 星期一

愛﹕世上沒有免費的愛 - 番外篇


又一單家長攜子自殺案,孩子至今活不見人死不見屍,叫人悲憤莫名。


不敢想像,是甚麼樣的邏輯讓家長認定自己對孩子掌握着生殺大權?自己不想活了,順手拎起孩子陪葬。中國人說,「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」,這話的意思是說,孩子的命是父母給的,父母擁有支配權,既支配兒女的軀殼,也支配他們的意志。還有,父母對孩子有養育之恩,孩子窮其一生無法償還父母的恩情。


把自己的身份從倫理中抽離出來,既不站在父母的立場,也不站在孩子的立場,以一個純粹中立的客觀的人的角度去看這個問題,我卻覺得,父母這個角色,遠非我們一貫形容的那麼偉大。


人類因為各種各樣的理由生孩子:為了老有所靠,為了傳宗接代,為了人有我有,為了排遣寂寥,為了婚姻穩定,為了男歡女愛,為了證明自己的生殖能力,甚至,因為用了一個質素欠佳的安全套……即使是喜歡孩子而生育,歸根到底,仍然是生育者為滿足自己的一己私慾作出的決定。那不是被生育者的選擇。把自己生下來的孩子養大,至少養到他們能夠自立,不過是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而已。


看通了這一點,父母就容易走下神壇,與孩子平等相處,彼此尊重,把孩子當作獨立的人,而不是自己的附屬品,或者私有財產,隨心所欲剝奪他們的生命權。




高慧然


參考﹕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apple_sub/art_main.php?iss_id=20100302&sec_id=12187389&art_id=1377547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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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﹕高小姐與我見解相同,比我更狠狠地責罵無知的父母。

 

小時侯,不只沒有青少年自殺,父母自殺也不多,絕望的只會飄州過海搵食,不帶同小朋友的,便留在親戚或孤兒院裡,不會把他們殺掉。

 

我以前曾大笑和姐交帶過﹕若我突然離世,我就將Lo托孤於您吧...同樣地,她有事,我也照顧她貓...

 

若我真的自殺,我不會帶Lo一齊走,因為我愛Lo,我希望他有沒有我在旁,都快樂地生存下去。

 

大抵每個人有權利去自殺,我不反對也不認同,但我們沒有權利傷害或殺死自己的貓、孩子和伴侶等,他們不屬於我的,只是和我有法律上和血緣的關係而已。

 

教育普及了,但當父母的更無知,是否一大諷刺?

福山雅治「東京にもあったんだ」﹕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HgolaSbk3FA


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

死﹕馴養員的宿命


美國頂尖殺人鯨馴養員在表演途中被不耐煩的鯨魚襲擊,喪身鯨口,是悲劇,好像也是宿命。事件令人難過,更令人難過的是,類似悲劇既非第一宗,也不會是最後一宗。


人類馴養動物的歷史大約可以追溯到一萬年前,把野生禽鳥馴養成家禽,以確保食物供應的穩定。這似乎為動物馴養史拉開了序幕,千百年來,人類從未遏止對野生動物的馴服慾。人類與別的動物一樣,都是大自然一分子,本該平等相處,互不相侵,偏偏人類野心勃勃,以萬物之靈自居,對別的動物極盡馴服之能事,被馴養的動物,有的成了人類的盤中餐,有的成了人類的役畜,是不支薪的勞工,也有的,成了人類的寵物,供人類取樂。


人類的野心不止於此,為食用及實用的馴養已經不能滿足征服慾,為征服而馴養才更刺激,更有成就感。於是,有了馬戲這樣一種職業,獅、虎、熊這樣的猛獸為求一日三餐,乖乖聽命於人。鱷魚和毒蛇的命運同出一轍。本來生活在海洋之中,喜歡群體出沒,以圍獵為獵食方式,體重達數千公斤的大鯨,也成為人類的囚徒,被囚禁在水族館內,服從人類指令,屈辱地接受餵食。


遠離族群,遠離熟悉的生活環境,被囚禁,被使役,被剝奪自由意志……想像一下,那是怎樣一種滋味?殺人鯨並不野蠻,比殺人鯨更野蠻的是人類。該想一想了,該怎樣與動物相處,該怎樣欣賞牠們……


高慧然


參考﹕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apple_sub/art_main.php?iss_id=20100228&sec_id=12187389&art_id=1376968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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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﹕記得林夕以前寫過一篇文章關於人與動物,第一句便是﹕人從來沒有善待過動物。貓貓狗狗懂和人建立關係,成為寵物,小部份才可有點好生活過。


以前和別人說人對動物殘忍,下場是被人圍剿....


朋友說﹕您也吃肉的;我說﹕少了;他說﹕吃多少,也吃了,蔬果也有生命呀,什麼都不吃便沒命嗎?


另一朋友從事皮草工作,我說﹕不穿皮草不行嗎? 他說﹕動物是飼養的,沒有損生態平衡,牛皮、羊皮也製造成鞋和皮包,為什麼沒有人說殘忍?

 


一朋友研究經濟,我說﹕日本人吃鯨魚肉,不文明! 他說﹕日本人不打魚,自己都餓死了,那管鯨魚在世有多少?

 

現在我對別人在劏宰動物前,為延續我們的生命而獻出自己生命,作出感謝,頗為欣賞。為心裡好過一點,我盡量不浪費食物。

和媽提起此事,媽認為鯨魚殺了人,應該被處死.... 我反問她若被我困在洗手間30天,每天供食,閒時摸摸頭,恐怕放後即刻追斬我....不論他行兇時有心或無,其實鯨魚是很痛苦的。 媽似明白不語,露出憐憫之色。


我們都為馴養員之死難過,但心底裡倒為人類難過,動物失自由,人枉死!


福山雅治「Good Luck」﹕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X7xHy6IcCdI


2010年2月27日 星期六

愛﹕半避靜


每年去一趟愛爾蘭,除了是探望我尊敬的神父老師,也是為了「半避靜」。
天主教徒的避靜,通常是一組人,由一位神師帶領,內容包括祈禱、反省、讀聖經等等。


我的所謂「半避靜」,是入住耶穌會宿舍,不看電視,不打電話,不讀報章;每天,參加一台彌撒,和神父閒話家常,然後讀一些宗教書籍。當人靜下來的時候,方能體會生命。


清晨五時許,天仍是全黑,我起床,走進宿舍的飯堂,煮一壺茶獨自品嚐。我關上燈,窗外是片草地,地上結了霜,反映着銀白的星光。


東方開始泛出微光,景物的輪廓分明。雀鳥合唱新曲,卻看不見牠們的蹤影。


太陽升起來了,地上的冰霜閃出金光,漸漸融化,粉綠的草地變成青綠。


鳥兒可高興了,牠們從四方八面飛來,在剛解凍的草地上覓食。


大自然不單是圖畫,而是美麗的故事,只惜忙碌的都市人一次又一次地錯過。


忽有所悟,我原是塵土,將來也要歸於塵土;我的一生,該捨棄甚麼,追求甚麼呢?


區樂民


參考﹕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apple_sub/art_main.php?iss_id=20100227&sec_id=12187389&art_id=1376719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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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﹕小時侯,有時會6時起身,出門口找阿擰...看看旭日初升,人好像充滿希望。


記得5年前,一朋友問我人生追求什麼,我想也不想說錢呀! 朋友說他的老闆去年跳雪山亡,因為他的老婆紅杏出牆....一個擁有萬千手下、坐擁雪山上豪宅的男人,男人眼中的男人,最終敵不過一個情字....沒有愛,home is not home, it is a house only.


福山雅治 「 友よ」﹕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Q1NVUFci_rI


2010年2月21日 星期日

愛﹕世上沒有免費的愛 - Vol.4


世上其實並沒有所謂的「另一半」,第一,沒有愛情/結婚的人不見得不快樂,許多沒有「另一半」的人,更能創造人生傑出成就,或沒有跟隨大部份人認為的幸福而生活愉快,相見容易而溫馨,相處總需要點點緣份和藝術;第二,我們不會一生只愛一個人,愛是會隨時間、環境和心態轉變的,喪偶、離婚和分手後再戀的固然體現了這論點,因此「另一半」可以1+。 誰敢說已婚的一點誘惑也沒有? 只要曾一瞬間想過伴侶以外的人,已是精神上,不為人知的不忠了。不忠代表我們不會堅貞的只愛一人。  感情上被騙的一方若發現愛侶不忠,愛會即時變質,即使表面關係和環境沒變...


不論任何關係,愛是要彼此不斷的付出才能建立長久密切關係的,take for granted on the paper 那人是我的「另一半」,有什麼意義呢? 為了遠離身心孤寂或得到經濟上支援的而勉強和所謂的「另一半」一起生活,這是您的生活保障的選擇而已,不是愛情喔! 因為您首先選擇不愛,因此,有這樣選擇的人,不要投訴「另一半」不愛您,受生活折磨,一切都是個人選擇的結果。


世間上因情愛產生的怨恨和悲劇,是人將人財產化,沒有尊重對方意願的結果。 他們不知道他們只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,若婚姻破裂,任何一方停止付出,這段感情其實已名存實亡了,您光是哭訴「我很愛他/她呢,為什麼他/她不愛我呀??」,被情傷的您殺、打、罵他/她、做盡任何傷害對方的行為,他們仍然不愛您,只會令他/她走得更遠,最終最受重創的人是自己呢!  


也有痴心人消極地高呼「他/她不愛我無所為喔...我愛他/她便行了!」也沒有用呢,因為愛走了便走了,單方面的愛最終會熄滅,只是您醒悟時已晚... 為免過份悲傷和空虛,您也應該理智地停止付出才是自愛的表現,為其他愛您的人付責任的行為! 人如植物,在愛裡不再成長,便會枯萎,因此愛裡付出與收回須要同時進行。人若有充分的愛,愛人前必須先懂得自愛,否則世上是不會有其他人愛您呢!


父母孩子,寵物主人的關係大抵收穫和付出是成正比的,可是朋友和戀人之間卻不一定。 任何人際關係是需要苦心經營的﹕您對人好,人會對您好;否則就是彼此欠缺點點不能解釋的緣份了,英文為bonding,那就不要彼此勉強好了!  不論任何情況下,在愛還沒有流逝之前,好好的體驗愛﹕媽給您做晚餐,您有時間帶她去飲茶;老公讓您養貓,您可獎勵他紅酒;Lo以前跳到我盤腿,我踫到寵物店有新老鼠玩具,又給他買一只... 愛不用大花錢,一句「好好味」、「有您在真好」等,已經可以不斷鞏固關係。


若不幸地有一天愛不見了,心裡踏實,懂得愛的極致之人會祝福對方,為自己能好好愛過而自豪,繼續上路,前面有更意外的風光...。 若愛後感到痛楚,感到對方辜負了您,那是當中您愛得不夠,取求多過付出,為對方不再付出而生恨,您該好好反省,然後再學懂如何愛! 在您不明白愛之前,請不要愛人,因為對自己和對方都沒有好處。


愛的門很容易敲,但能進入的不多,也不容易進入;愛沒有真假,沒有長短,只在乎彼此付出與維繫,能付出的,就可以愛! 在韓國,電視劇收視比港人熱愛的「大長金」還高的經典愛情劇「我是金三旬」,劇本一流,在哭和笑中道盡愛的真諦﹕結局前三旬發夢和三石結婚和生育,編劇深知這不是現實的終結,沒有如大路般如此「皆大歡喜」的結局,結局是兩人在愛情「樓梯」上繼續行走,繼續的互相認識、爭吵、相愛、成長,愛到不能愛為止,令人思考回味。 


在天寒地凍的節日裡,聽著福山雅治的「Sweet Darling」.... 當人在親情、愛情和友情三方都取得平衡時,人便活在愛中。 有darling的便要好好珍惜和愛護,因為世上沒有免費午餐,更加沒有免費的愛...


福山雅治「Sweet Darling」﹕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KNcdo2VnVV4


2010年2月16日 星期二

愛﹕世上沒有免費的愛 - Vol.3


戀愛中的女孩常嬌嗔地留難男友問﹕若她和男孩的媽同跌進海裡,男孩會先救誰? 男孩為了息事寧人,一般答當然先救女友但實情是若男孩知道進海裡無功而喪命的,他是兩個都不救呢! 那不代表男孩不愛女友和媽,只是什麼的愛才捨生取義呢? 答案是沒有,因為個人的死亡令愛您的人傷心! 若有人找您殉情或尋死,那個人不懂愛喔,遑論愛您了! 那麼,您為什麼跟一個不懂愛您的人犧牲自己在世最寶貴的東西呢?


捨生取義的愛令「容疑者Xの献身」裡美麗與哀愁交織著,福山雅治在訪問中坦然認為﹕「這個嘛...我不會像石神那樣喔!  對方總要有點愛我,我才會付出呢!」,  我想我們的劉華怕且為配合電影宣傳而說﹕當然會和石神一樣為愛人而死 福山san不理會fans夢想是否破滅而道出愛的第一章﹕自愛。 自愛第一步是保護自己的生命,若我們輕易地豁出人最寶貴的東西,我們可以為我們所愛的人和事作什麼貢獻呢? 第二步是保護您的心,不要輕易或一廂情願的將容易受傷的心交給別人,別人若不珍惜,您便淚流成河、心如刀割了。


雖然單戀有戀愛催情味道,可是單戀不是愛。 芳華正茂的福山雅治san,有很多 fans迷戀其英俊挺拔的外表、藝術才華,加上無敵的磁性歌聲,集一切美好一身,傾慕者如鰂不是奇怪,假若有一天福山san一無所有,真實一面與大部份fans迷戀元素不盡相同時,fans片面感情瞬間褪去後,有多少人繼續留下,同樣的支持呢? 我不會像演唱會中和其他狂熱fans動輒尖叫「我愛您,Masha!」,我不是害羞或吝惜,只是我不輕言愛,我和福山san沒有相知相愛呢,我沒有必要浪費時間愛他,假若他是我相愛的人,不管他年華老去、毀容、殘廢、失聲、失憶等,仍甘之如飴留在他身邊,才有資格說﹕「雅治,我還是愛您呢...」,但作為欣賞他的我,我感謝他帶來美好的歌曲,我能為他做的是默默祝福他,希望他快樂。


一眾Fans因為其偶像令他們失望或激動而責罵甚至自殺,偶像其實沒有道歉和負責的必要,偶像和fans是一種買賣交易的關係,偶像不會愛fans,他/她也不會理fans是什麼人呢。 同樣地,對我來說,我只在乎福山san是否繼續盡好本份,攪好音樂創作,他的真人如何及其私生活與我和其他fans是無關的。 偶像在工作以外和我們沒有分別,一樣過他們喜歡過的生活,雖然他們必須得到fans認同和支持才能繼續工作,fans若然過份迷戀甚至偏執,一往情深又頑固的認為偶像是應該符合他們虛構的型像,在支持上附加無聊的條件,才叫當他的偶像吃不消!  


有不少人認同這樣說法﹕人在古時是自給自知、愛的完全體,但天神妒忌把人分為兩份,因此每一個人來到世上,都要尋找「另一半」,才可以完整地快樂地生活人若相信這美麗說法的話,戀人一旦離去便會相信自己不會再有幸福的機會,為此不斷的糾纏已逝的愛情,苦了別人也苦了自己。


愛﹕論容疑者Xの献身﹕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laverneb8888/article?mid=74


福山雅治「You」﹕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pV-a0Hm-XmY


2010年2月13日 星期六

愛﹕世上沒有免費的愛 - 前篇 Vol. 2


中學時買了山口百惠息影前自傳「蒼茫時分」,她是我第1個認識對將來孩子有尊重和責任的準母親,她並不如一般夫妻的想法,抱著「有了孩子便生吧」、「不能打掉胎兒便生吧」等沒有尊重和期待的態度,第1年沒有懷孕便急找醫生,為了提高懷孕機會而騎馬,期望孩子的降臨而好好的準備,為家庭而堅決不復出。


現在我們這代越來越多不當父母了,世界不再如我小時般美麗,重點是我們都不希望歷史重演﹕當日活在父母的期望,今天我們又加諸於小朋友身上,重複痛苦無奈的部分。 我見朋友的兒女課餘又要學唱歌、繪畫、英文、芭蕾舞、彈琴等,我有點抖顫,朋友還說﹕小朋友生日會上要鬥蛋糕大的...我慶幸我並不是成長於這年代。


香港普遍生活不錯是富裕了,孩子們物質豐富了,卻失去了我和上一代的親密,我感謝有兄弟姊妹陪伴成長,因此我勸告想生育的友儕,起碼兩個,否則不生好了,因為獨子/女是父母自私的表現,對小孩不公平。 父母一整天外出辛勤工作,放下一個小孩孤軍面對世界,卻妄要求他/她自我完善,將來比他們更出色,太天真了! 


現代父母常說沒有時間在家,其實不懂和孩子溝通和好加教導,加上孩子大多沒有兄弟姊妹,整天上網,性格會變得內向,不愛說話,因此現代孩子們多不會和父母詳談而彼此隔膜日深,年紀太輕嘗試去觸碰幻想的愛情,冀望小男/女友可關愛他們,受傷了又不懂自療,來自家庭的愛太少了,孩子們由細到大缺乏養分,基礎變得脆弱了,怎能茁壯成長呢?  我小時侯,沒有看過青少年因為失戀、家長責罵或朋友欺負而自殺的新聞,每年只有1-2名學生因考不上港大才魂斷大學之門! 那時獲港大取錄是光宗耀祖的榮耀呢!


看現在的年青的父母,動輒殺害子女,子女只是個人榮耀的籌碼,不如貨物和寵物 (我沒有掟過我的貨物和Lo呢),話掟就掟落樓或是不加理會和關心,普遍高學歷的他們還不如上一代不甚講道理的父母們。 父母自殺時要子女陪葬,美其名不願他們成為孤兒受苦,實情是他們不懂尊重他人的生存權利,行為等同謀殺,有生育能力的男女不代表有當父母的資格呢,他們自己離世好了,孩子大抵沒有這樣的父母倒好,不要摧毀一條有可能日後成為傑出人士的生命。


不當父母的,養貓養狗,當自己孩子般撫養,但是養寵物也希望他們聽話...聽話已經是有條件的愛了,在和Lo相處中,我也希望他能做到我的期望,但Lo不做,我要尊重他,便投降吧了!  因為自己的慾望而扼殺了他的意願,這不是給予對方愛,Lo死前時常喝水喉水,媽是極力阻止的,但我心感Lo時日無多了,反而開水喉由他飲和玩,現在回想起來,我反而為完成了他心願而無憾... 但我媽不會同意我的想法,她覺得是對的便會要求別人和應,因此她會希望我早點回家,吃這些,做那些.....


朋友說﹕不是呢,早前不是有一位媽媽為保護兒子而被車撞死,白白犧牲生命嗎? 位媽媽也沒有要求兒子回報便為兒子付出了,父母的愛是偉大又無條件呢! 我並不認為每一父母每每與孩子跟跟計較,但人不能只付出而不望收回,感情關係是互動的,小兒子可能精乖伶俐,令媽樂透,因為過去的快樂令媽不多想而為愛兒死,在理智情況下,若媽再作選擇,她會否作一樣的決定呢?


山口百惠自傳﹕http://www.oklink.net/a/0105/0519/zz/index.html


福山雅治「秋桜」﹕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v7dOZNfL3_s


 


愛﹕世上沒有免費的愛 - Vol.1


今年的年初一和情人節發生在同一天,陪家人還是情人/伴侶又成了飯後話題。這篇blog本想寫在去年除夕,希望是一個好開端,結果又拖了一陣子,思想怎樣寫,讀者容易明白。


原本題目是Love is conditional,中文一般直釋是「愛是有條件的」,黃子華是我所聽第一個肯定這講法的人﹕世上沒有人會無條件愛您。 那麼,條件也可分有形(物質)和無形(人的感情)。 附帶條件(有形)/買回來的關係在世上有許多,但並非是這裡所討論的。 世上所有無形條件的愛,用「愛不是免費的」來翻譯「Love is conditional」 比較貼切吧!  


若您說中銀廣告也這樣說﹕「世上無條件愛張文樂的人只有我 (dad to-be)...」,爸真的無條件愛女兒嗎?  當爸的不是希望她健康成長、望女成龍嗎?... 行為似男孩要罵,考上大學才安心...這些期望已經是條件了,若您說不是呢,這都是父母為子女著想而已,真的每個子女都願意依循父母心願生活嗎? 在日劇「Last Friends」裡,里樹向爸表明她是同性戀,不會過著大部人過著的生活時,她爸不是戚戚然嗎?


去年有一雙「非常」年長父母,因為成家了的兒子拒絕供養,父母認為失去了人(兒子)便要討回供書教學的錢共80多萬,鬧上法庭去了。 在這場官司中,單看證供,我是站在子女一方的,理論上,子女沒有要求過出世 (10多年前我首次從鄭裕玲訪問聽來這樣的講法,對我思考生存意義有點啟發),由生了下來到孩子長大的費用,也不是孩子們在出世前要求父母付出的,若父母認為為子女付出要有等同回報,那麼請不要生產好了,孩子一生不斷還不是他情願的債,不是夠苦嗎?  父母在兒子出國前,如沒有講明要償還,兒子不還錢是否錯呢? 80萬等同兒子,「買斷」關係,當父母的,有沒有想過為何當父母呢?


我這樣說不表示我不認同孝順和供養父母,始終孩子未自立之前,仍是靠父母照顧,但長大後父母要求養家,是否雙方可商量? 對於媽10月懷胎,眠乾睡濕的多年養育,我是感恩的,但請注意我照顧關心我媽,是報答她對我的愛,若她不愛我,管她是我媽,我也不愛她呢! 


可以在出生前有咨詢的話,我是會選擇不來這世界,不想經歷生老病死,有幸來到世上看看,便好好走一趟吧!   既然孩子是父母強迫來世,作為父母的是否應盡責任給予美好環境,讓孩子們健康地成長呢? 好像養貓,不愛貓貓不能給貓貓溫暖的家的準主人,不養好了,拿他回家後時常打罵或認為負累的,貓貓沒有欠主人什麼呢,只是主人一廂情願的收養而受苦,他見了主人只會逃跑,遑論親近了。


在我的上一代,夫妻大多數沒有因為愛孩子而生育,生孩子都是為了完成家人期望、建立自己的家庭、積穀防饑,老來的依靠,take for granted 的一個將來生活保證,若來自農民和漁民家庭,孩子是免費的員工,生育是結婚後是一個較經濟的決定,也可以說他們不明白為何生育便生了,養育是日後的事。 


但孩子都在父母身上學習生存技能,他們長大了不養家的便被罵為忤逆,一切都是相對的呢﹕若父母看子女為生財工具,子女也會這樣對待父母;父母毫不保留地愛孩子,孩子是會不顧一切的孝敬父母,從來人與人彼此關係都是有來有往、有付出有收穫;無來便不會有往,沒有付出便不要期望回報,因此不要認為當父母的,孩子不好對待便哭訴孩子不是,首先想想您對孩子好嗎?


在年30晚和情人節前夕,您有興趣思考何為愛,如何輕鬆地愛嗎?


福山雅治「ひまわり」﹕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622sOtZzFkk